一、 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备案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建设部令第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3、鄂建文[2001]300号《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4、仙政发[2002]29号《仙桃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三、 办理程序:
四、 所需资料:
1、 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规划部门签发的工程用地红线图(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 规划部门签发的工程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图册(原件1份)
4、 建筑总平面图(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 公安局消防审查意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 气象局防雷审查意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 工程设计合同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 工程勘察合同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 工程设计计算书1份 (封面要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签名、签章,并加盖设计单位专用章)
10、 工程节能计算书1份
11、 仙桃市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 3份
1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套
13、 施工图纸3套(要求各专业齐全,其中一套应按存档标准折叠并用档案盒装好)
五、 收费标准及依据
1、程序性审查不收费
2、图审事务所技术性审查按照鄂价房服[2006]273号《湖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取图审咨询服务费。
六、办理时限
程序性审查时限为2-3天,备案为1-2天
技术性审查分为:
(一)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以上时限从业主审查资料到齐之日计起

